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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婆的苦瓜 袁向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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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3-4 15:00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外婆的苦瓜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袁向民



   因父亲在部队服役二十年,而外婆又只有我妈一个女儿,所以我从一出生起就在外公外婆家,由他们带大。那是一个以盛产香油闻名的村子,俗称"打油袁家”,在这个村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,直到十一岁才到城里去读书。

   记忆中的童年是非常快乐的,虽说粗茶淡饭,但因外婆是个烹饪高手,是故我的童年时代没有为吃而烦恼过。形象最深的是苦瓜。也许是外婆人生的写照,她在旧社会生过十儿一女,只有我妈活了下来,外婆一生钟爱苦瓜。每年一开春,就要督促外公去菜园种苦瓜。小时候外公经常牵着我的小手去种苦瓜,闻到大自然的清香,捉下蝴蝶,每次到菜园我都非常兴奋,也特喜欢去看菜的生长情况,下了几场雨,苦瓜就发芽了,随着温度渐渐升高,苦瓜长出了白色的小毛毛,有些茎卷卷的,颜色是浅绿色的,看着很舒服。时间一天天过去了,苦瓜也在缓缓长大。到七月份就基本成熟了,一个个挂在架上,随风摇摆。

   从小到大,不知道吃过多少苦瓜,可是外婆弄的苦瓜是世界上最好吃的,她的做法也是独一无二的。因为见的太多,故对外婆做苦瓜的过程记忆犹新。首先,外婆将摘下来的苦瓜掏籽及瓤,洗净切成块状,每块大概刚出生的婴儿手掌大小,再放至盆里用盐腌一两个小时,腌出的苦瓜汁外婆小心翼翼的用小碗装起来,处婆和我说过,这腌出的苦瓜汁是炒苦瓜的灵丹,要放回莱里去的。腌制的同时,拍好大蒜仔,切好辣椒,一定要用本地特产的乐平灯笼椒,且必须是半青半红的,切好葱花,调制好处婆自己做的豆豉汤汁放在一旁待用。腌制好后,先放油将油烧热,将一块块苦瓜耐心的放至锅里,用小火先将苦瓜煎至两面微黄,再放大盆里。全部煎好后,添把大柴,先放大蒜仔,辣椒,炒出味来,再放煎好的苦瓜下去猛炒,炒至几分钟后,先放豆豉汤汁,待汤汁干后,小心翼翼地放腌制好的苦瓜汁下去,炒两下,待苦瓜吸了汤汁后,撒点葱花、盐,立马起锅,这菜红绿搭配得十分好看,尝一口只觉一点都不苦,反而一股鲜味伴着苦瓜的清香直送你味蕾、脑海,这道菜全村只有外婆这样弄,驰名全村。当时的上海知青及搞路教的公社干部人人都喜欢这道菜,尤其是当时公社的党委委员“大老刘”,只要到我村公干,点名要到外婆家吃饭,并总是夸张的说外婆炒的苦瓜比肉还要鲜。外婆总是和我说,苦瓜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菜,生什么病都能吃,且小孩吃了苦瓜,清热解毒,不生疮疤。

   写到这,突然涌入一股热泪,因为我慈爱的外婆离开我整整四十年了,自她离开后,我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苦瓜,我自己尝试用她的方法炒过苦瓜,结果吃到嘴里发现己不是原来的那味,愿她老人家在仁慈的地母处好好安息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油炸鬼:抹不掉的记忆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袁向民

       元宵一过,这年就算过完了。徜佯在街头巷尾, 还是感觉到春寒料峭。忽一日,因有事回家乡一趟,路过周家巷时,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油炸香味,定晴一看,有个阿婆在炸油炸鬼,记忆中的馋虫被惊醒了,一口气买了六个,凛冽的风中,滚烫的萝卜丝油炸鬼,暖了胃,暖了心,暖起了我对儿时的回忆。

     民间说法:冬吃萝卜夏吃姜。儿时的这个时节,街头巷尾必定会有一道“风景线”出现——以萝卜丝、葫子为馅的油炸鬼的路边摊。首先,油炸鬼是我家乡的称呼,江浙一带都叫油墩子。墩,辞书里有个义项叫“建筑物基础”。建筑学上把柱子与地面结合的部分叫柱基。中西古典建筑的柱基,往往由类似象棋状的石料做成,通俗地讲就是石墩子。油墩子的形状像石墩子,故有此称。为什么我家乡叫油炸鬼呢?据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岳飞,岳飞当时在我家乡一带率军活动过,并留下了一套岳家拳,又叫小洪拳。岳飞被秦桧诬陷杀害后,民众恨死这个奸贼,就用面糊做成秦桧形状,放油锅里炸,因怕官府责问,就取名叫油炸鬼。(鬼桧在我家乡话中同音)这类“传说”在南方好多地方有,也没有必要去考证了。

    记得小时候,周家巷弄堂口一个外号叫“阿香婆"的摆的路边摊做的“油炸鬼”最为好吃。每次放学回家经过这里时,经常看到一口小小的铁锅,锅底漾着一汪油水,昌着热气,阿香婆的油炸鬼的主要馅料就是萝卜丝,拌有少许葱花,乐平的萝卜在赣东北首屈一指,个大味好,没有空心的。油炸鬼与油煎糯米团子最大的不同是:面糊(小麦粉而不是糯米粉)+葱油萝卜丝。这是“油炸鬼”的基本范式。换句话说,如果馅料不是萝卜丝的,换作豆沙的、鲜肉的……都有“僭越”或“伪托”之嫌。每次放学后都会与两三个小火伴蹲在哪里看她炸,只见阿香婆舀一勺面糊,滴入一只圆形的铅皮勺子里打个底;之后放两筷葱花萝卜丝;再舀一勺面糊把馅料覆盖封住;随即放入小油小锅进行氽炸。勺子的手柄末端被拗成一个弯钩,勺子下到油锅时操作者就把弯钩勾在锅沿,腾出手来再干一回。如是者三四,直到把所有空勺用完。当最后一勺下锅时,第一勺该已成型。底朝天那么一翻转,油炸鬼便滑入油锅从“蛙泳”变作“仰泳”。接着,阿香婆熟练的用筷子轻点油炸鬼的一侧,油炸鬼一个翻滚,继续它“沸腾的生活”。最终,它们被钳到铁丝网上漏油,香气四溢。炸好的油炸鬼是那种琥珀色中略带黑焦的模样,惹得我们口水直流。那年月的人们都没有什么钱,虽然是五分钱一个,但买的人不多,而我们这群小孩经常流口水的时候多,吃到嘴的时候寥寥无几。馋不过劲了,小伙伴一起凑个五分钱合买一个尝尝,虽然只能吃到一口,但那油炸鬼的香味与鲜味至今还在我脑海里。听大人们说阿香婆挺可怜的,因其老公被抓壮丁去了台湾,自己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,不容易,故她一个人要做好几样事,买油炸果是为了贴补家用,尽管如此,她每天都笑咪咪的,从无半点戚容。

    也许是这小吃魅力太大。到了94年工作了还好这一口。记得那时我在办公室工作,下午三点钟左右,忙完了手上工作后,在副主任徐家成的提议下,办公室的丽华、云霞、我、会计老方都来抓阉,谁抓到了"中”字,就去单位对面的磨角湾买一些油炸鬼给大伙吃,那时候没有什么督察部门查岗,更没有人去打小报告,告诉领导,买来了大家说说笑笑,工作氛围非常好。是故非常怀念那段日子。

   岁月无情,真是把杀猪刀。不知何时这小吃就难得一见了,阿香婆已去世多年,我也己经两鬓白发,故对油炸鬼,虽说谈不上怀念,但难己忘怀,只是这个摊消失了,就突然觉得城市里似乎少了那么点市井气息,少了些人间烟火间味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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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3-5 09:40:1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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